第23章 百花之王(1 / 2)

第23章 百花之王

2018-04-15 作者: 青丝未飘雪

第23章 百花之王

下午,预赛开始。

孙居湜着一款酱紫的官袍,神采飞扬地站在亭格内为万花会致辞演讲,然后宣布参赛选手名单,评委。我定情一看,孙问天居然坐在评委的席位上,一脸严肃。

我放心地吁了口气:终于是千呼万唤始出来。

声乐比赛的才子佳人还真不少,雷蒙居然被排到了第三天。比赛到最后一天选出8名选手,逐一再经过作品参选,选出第一名。

而作为评委的孙问天直接跳到最后一天的比赛——我那个鄙视啊,不就是仗着老子是知府么?而容华摇头说不尽然,孙问天的声乐造诣可不是靠嘴皮子说出来的。

但是我还是看好我家雷蒙。

“蒹葭苍苍,白露为霜。所谓伊人,在水一方。溯洄从之,道阻且长。溯游从之,宛在水中央。。。。。。”亭中有佳人抚琴婉转而唱。入耳,令人恍惚。我对音乐方面毫无造诣,任何曲子听来基本都一个调调。可是就是这个古色古香的腔调一下子揪住了我的心,硬生生地将我从2000年之后拉到此地,灵魂的交错,时空的转移,只是在老天的一个转念间。

也许,不知道会在哪一天,老天又会不费吹灰之力将我送回原本的年代,而后,我在这里生活的每一个片段,留下的每一个脚印,神不知鬼不觉地消散。。。。。。

如此,该会是多残忍!

雷蒙看着我凄然欲滴的眼神,哑然失笑:“不是吧,如此一首破曲子,居然引得你黯然伤神?那日听我的《凤求凰》,也不见得你有多大的起伏?”

我呼吸顿时一滞,收了思绪,回了灵魂。

就那首人尽可夫的《凤求凰》,我不听也罢!

第二天换了婉婉赴万花会,我好说歹说,让雷蒙留在家里练琴,为明日的比赛做准备。

洛阳春日最繁华,红绿荫中十万家;谁道群花如锦绣,人将锦绣学群花。牡丹素有“国色天香”、花中之王的美称,自古以来被人们当做富贵吉祥、繁荣兴旺的象征。

而洛阳牡丹最为出名。

进了花苑,我悄悄甩掉容华跟婉婉。

我知晓容华的情意,可惜我不能予以回报,只能将另一种幸福带到他的身边。婉婉玲珑剔透,若给时间让他们多接触,必定能成一段佳话。

沿着石子路慢悠悠地走,沿途尽是迷人花海,花香袭人,惬意万分。会时不时碰到哪个才子诗兴大发,我就驻足倾听。也会时不时遇到纤纤佳人,抚琴弄箫,我启掌叫好。看着佳人含羞而去,乐在其中!

走着走着,前面突现一个高强深院,有数众家丁守护,不由上前询问:原来院落里面尽是稀有品种的牡丹。

一般人还进不去,花展主人出了3个题目,若能通过其中一道,才能放行。

我不由泄气,诗词歌赋我没有一样可行,文韬武略也是羞于见人。只好在门口伸着脖子徘回。也许看我脸色凄楚,神情可怜。一炷香的时间后,院落出来一个年轻男子,对我长长一揖:“姑娘我为何不进去?”

我呆了一呆:指了指贴在墙上的入园规章,红了脸摇摇头。

男子一愣,好看的眉眼舒展开来:“姑娘如此诚实,那么我就破例一次。”我大喜,忙欠身表示感谢,信步就往里走去。

院落里并没有我想象中的人声鼎沸,悠然宁静,花香怡人。偶闻鸟语虫鸣,令人心生怡然。看来拥有货真价值本领的人确实不多,这么想着,心里舒坦多了。笑着问身旁器宇轩昂的男子:“公子贵姓?”

“免贵姓薛。”男子摇了摇手中的折扇:“不知姑娘如何称呼?”

“欧阳蝶兮。”我凝眉打量他:“莫非你就是洛阳四少之一薛威彬?”

男子停了折扇,脸带讶异:“欧阳姑娘聪明。”

我讪讪而笑:真是好运气,出门老遇贵人。

“姑娘这边请,让我带你见识下花中之王的风采。”薛威彬人如其名,彬彬有礼。

若说梅是冰清玉洁,冰凌严寒中无所畏惧绽放幽香,那么兰则是冰心玉骨,居于空谷而不愿为世俗所污;竹清雅高洁,扎根之处没有任何的杂草能与之同生,残花落叶遍地的深秋里,唯有傲霜的菊,独独姹紫嫣红。

我偏爱梅,在万物萧索的三九天,那抹幽幽暗香扑人满怀,沁人心扉。但是我更怜惜她,为独独突现这番与众不同,扎根冰冷的土地,努力吸取一点一滴水分与温暖,千折百回,呕心沥血,在寒雪妖娆的严冬倾情绽放。

然而,面对眼前的牡丹,我搜肠刮肚却找不到合适的言语来表达,来赞美。我从来不知道一支植物能长得如此哗众取宠,却又那么高雅婉约。我从来没有看见一株花卉能开的如此妖娆放肆,却又那么雍容华贵。我也从来没有闻过有哪一种花香能如此浓郁热烈,却又那么自得恣意。她在一片深绿中,迎着春风向我含笑点头,花团锦簇,层层叠叠,坦坦荡荡,深情怒放。

原来美到极致就能这般从容不迫!

我由衷地赞叹。

“这是牡丹四王之一的魏紫。”薛威彬指着一朵紫红色的花:“蝶兮姑娘请看:此花花形呈皇冠,花朵丰满,如碗口。花期长,花量大,乃花中之后。”

“葛巾紫?传说中的牡丹仙子就是这个?”

“非也,魏紫与葛巾虽然同为紫色牡丹,但是并非同一类花族,且葛巾的花源地是在曹州。”

曹州??我摸摸鼻子,选择了藏拙。

在蜜蜂的嗡嗡中,我们踱步到一大片黄色的牡丹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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