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零一十一章 义务兵役制(2 / 2)

趁着这个“机会”,朱由检又宣布了一项重要措施:在京师临时施行义务兵役制。具体做法是不分官民、户籍,只要是京师户口的,每户凡是被选到,必须出一年龄在十五岁以上,六十岁以下的男丁,加入新组建的“新军营”,服役一年。除非这一户没有符合条件的男丁,才能豁免兵役。

义务兵役制,也是朱由检对大明军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。其实这种兵役制度古已有之,名为“征兵制”,是与募兵制相对的一种筹集兵源的制度。所谓“征兵”,就是强制符合条件的国民从事军职;而募兵顾名思义,就是花钱招兵,愿者参加。

这两种兵役制度各有优缺点。征兵制的优点是几乎全体国民都在应征范围之内,最起码兵源数量充足;而且成本较低,因为征兵是强制性的,只要让士兵能吃饱饭就行了。

征兵制的缺点亦很明显,一是兵源质量良莠不齐,战斗力难以保证;二是因为强迫入军,士卒的意志力和战斗精神普遍较差,基本上就是在混日子;三是战争频繁时,老百姓都知道当兵就意味着死亡,会出现大量的逃役情况,官府就不得不“拉壮丁”。

而募兵制截然相反,优点一是兵源质量高,因为参募者一般都是身强力壮、好勇斗狠的人;二是忠于领军将领,敢于死战,因为将领就是他们的“老板”,只要作战勇敢,就有大把的粮饷可拿。

至于缺点,一是兵源不足,尤其是当百姓生活水平较高时,本来自己日子过得不错,谁吃饱了撑的豁出命去当兵?二是募兵成本高,需要大量的真金白银,对财政是一个沉重的负担;三是所募之兵容易成为领兵将领的“私兵”。

在中国历史上,征兵制和募兵制都不乏先例,像战国、秦、西汉都属于征兵制,而东汉、唐代中后期、两宋时期,都属于募兵制。

而明代的“军户制”,非军户者不用服役,军户则世代服役,可以视为一种有限范围内的征兵制。但是现在军户制已名存实亡,各地的民团、乡勇实际上都是募兵,就连朱由检创建的秦兵也是募兵。至于传统的军户,因为生存不下去逃亡的占了一大半,剩下的战斗力也严重退化,而且可征之兵越来越少。在经历了萨尔沪之战、广宁之战等几次惨败后,明军消耗了大量兵力,兵源已经出现了枯竭的迹象。

在兵源枯竭、财政困难的情况下,朱由检知道自己只有一个选择,那就是普遍征兵,也就是义务兵役制。但这项制度改革,无疑是动摇了明朝户籍制度的根基,他也预料到旨意一下,必然会遭到激烈反对。

果不其然,就在第二天清晨,上百名官员齐聚天坛,联名上奏,请求皇帝撤销征兵决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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